七日记
5月9日    星期一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晴好
男:若不是我的车出了故障送去修理一周,我不会每天的三点一刻,都在这间小小车站等车,亦不会遇见那个爱穿白衣裳的女郎。
我独居。开一辆四平八稳的黑色passat。衣橱中永远的灰与黑,如同这个城市永桓的天空颜色。它们,都是深深浅浅的保护色。
但我遇见那个白衣裳女郎。
漆黑的长发,雪白容颜,总穿着各式各样的白衣裳,等车时喜欢吃一支香草口味的蛋筒。
都市中总是充满浮尘,她的白衣估计半日就要积满尘埃。但她仍旧爱这个颜色,保持她永恒的纤细雪白。等车时的她,身体总是不自觉的前倾一点。那个姿势,让人觉得她在期冀什么。
女:我和哥住在这个城市,但都市中人情冷漠,纵使骨肉至亲,也不过偶尔遥遥问候。
我独居。傍晚时分,坐在露台上可以看到有大批人归家,如同水滴汇入大海,转瞬间各归各家,老死不相往来。
我将房间墙壁漆成带一点几乎不能察觉的紫色的白色。偶尔走近它,敲两声,轻声问它,“你可以陪我说一会话?”
如果墙会说话。
但今日的车站,下午三点一刻,我忽然看到他。
穿深深浅浅的灰与黑,有一张英俊略带忧郁的面孔。
我竟然忍不住向他的方向踏一步。他似乎散发一种讯息令我莫名地觉得熟悉。
 
5月11日    星期一3     暖晴
男:已经是春天,风清水暖,下午三点的阳光,昏昏逼人。
天气渐渐温暖,她穿了一件似轻纱般薄的白棉衣裳,衣角镶一只小小晶莹贝壳,周围用景泰蓝细小珠子围住。
她仰头看纵横站牌的时候,长发自然滑落,露出半边面孔,雪白晶莹,嘴角不自觉显出一点寂寥。
但她不是不快乐的。附近有人牵着狗散步经过,仿佛都与她熟络。那些毛茸茸硕大宠物隔很远便亲热奔近。她蹲下微笑摸摸它们的头,掏出零钱买一只巧克力坚果碎的冰激凌喂它们吃。
生命太短暂,太苦涩,那么遇事先吃甜品,也没什么不好。
我侧过头,忽然清晰读出她的心声。
女:又遇见了他。
他的头发总是洁净微短,喜欢用灯心绒裤子配棉麻衬衣,眼神清澈永远站得远远地等车。
他不是不英俊,只是他身上有种沉重的沉静与寂寞,已远远超越任何相貌。
我总是早于他下车。这漫长枯燥的旅程,我只能陪他走一半。
又有一只毛茸茸的狗狗经过,绕着我渴望我招待它们吃冰激凌。我忍不住笑起来。
他似乎不大笑,但我走去买冰激凌的那个瞬间,似乎看到他的面孔有星光似的笑容一闪而过,但却明亮异常。
他微笑的时候,眉眼线条都不得变得柔软俊朗。
他在笑我教狗狗吃甜品么?
生命太短暂,太苦涩,那么遇事先吃甜品,也没有什么不好。
这些,他明白么?
5月12日   星期四   阴天    不下雨
昨夜落大雨,黑夜间雨声宏大,更让人觉得宇宙洪亮,索然无味。
树上灼灼花朵一夜落尽,铺满一径。
她渐渐走近,穿一双圆头小皮鞋踢起径上的落花重重,面孔半倾,长发披离,宛若画中小小仙子。
天略凉,她穿一件来白开司米毛衫,配墨绿色皱裙子,缀满蕾丝,腰间用略深色缎带这黯淡天气。
她明亮的容颜就这样照亮了这黯淡天气。
以前,从书上读到如此字句,我只会讪笑。但这时这刻,我却不由自主心酸感觉。
她手中拿一本橘黄色小书,薄,绘图趣致精美。要看真一点,才能看清楚标题。呵,是《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》。马克.吐温的最后作品,语气温柔,是一贯习惯调侃世人的他的最不为人所知的温柔情怀。
她有她的灵魂,高贵明朗,从不逊于她的外表。
她仍旧每天都穿各式各样的雪白衣裳,款式各异但永远是冰雪颜色。
据说,喜欢穿白色衣裳的人有意识地将自己隔离在世界之外。
那么她呢?
她笑起来自然甜美,但她侧脸凝神的瞬间,却有突然喷薄而出的婉转忧伤。
5月13日   星期五    雨一直没有停
五月天,雨绵绵,在窗前。
经过水洼,故意把脚上新穿的牛皮小鞋狠狠踏进去,心上有种残酷的愉悦。雨天,天空铁灰,那样沉闷。
雨天的车间没有人,三点一刻的这一刹那,只有我,与他。
他撑起一把长柄黑色大伞,与了的人一般,冷冷色调,简直要融和这铁灰的世界里去。但却又因他身上一种特别气质,又格格不入凸显出来。
他耳中戴着耳机,不知在听些什么,眼睛凝神望住伞外雨帘,嘴角神情微微孤寂。
我牵牵嘴角,忽然觉得心酸。
在他的身上,我忽然,那么容易的,看到了自己的影子。
5月14日   星期六  仍雨
车终于修好,但当面对修好的车子时,我意有一刹那不自觉的不知所措。
顾微凉拨来电话:“梁,怎么老呆在家里,你可是我们的大建筑师,别老像个不得志的艺术家。”
顾微凉有一种特有的热情,永远开朗待人,也易把这种开朗感染给别人。
故我与他,做长久好友,并非罕事。
那个白衣的女郎,也许也需要一个像顾微凉这样的人,给她带来快乐。
微凉意拉我去了香水柜台,他局促站了半晌,忽然侧头微笑了一下,“小妹越长越大,简直越来越似混世魔王。梁,你看哪款好?”
我哑然微笑。微凉就是有这种本事,普通一件事情,在他嘴中都可形容得妙趣横生。且连我这种外人都看得同,他深爱了的小妹。
我低头看,所有香水都有一样剔透的玻璃瓶。但我忽然静默,从中拣出一支来,放在微凉手中。
那香水有浑圆的瓶身,玲珑可爱,隐隐散发风信子的味道。那支香水,叫做邂逅。
这一日的三点一刻,我没有去。那间小小的车站,那个白衣的她,是否一如既往,呆呆望天。
雨水沿车窗婉蜒而下,像泪水忽然滂沱。微凉那支捍水在车中留下馥郁幽甜的气息,仿佛幽叹息,在潮湿雨天格外哀婉。
那支香水,叫做邂逅。
哥今日送来礼物,楼白盒子,哑金锻带。
若不是他提醒,我几乎忘记今天原是我生日。
一个人的生日,原本就寡淡,一个买来蛋糕,自己切开蛋糕与自己分吃。从头到尾,简直似一幕单人哑剧。
粉白盒子里有一张小小卡片,上面是哥的字,“小妹,青春的小鸟一去不回来。”
我咧咧嘴,哥永远都疯疯癫癫,连小妹都来调侃,总有一天连老妈都降不住他。
我拆开缎带,一点细微的香忽然蔓延。盒子中放一中玻璃子,浑圆的瓶身,越发显得晶莹。
原来是一支香水。百那只香水的名字,竟然叫做邂逅。
我微微发愣,沉默很久。
这一日的三点一刻,他没有来。这间小小的车站,雨声嘈杂,杂乱无章。
发丝与腕上的香气,幽幽侵染,在潮湿天气格外沉重,仿佛一首歌,悲哀哑然,已不成声调。
这支香水,叫做邂逅。
微凉约我去他家吃饭。我如常带一支香槟去绵密芬芳的泡沫,是暂时治疗哀伤的一贴药。
门虚掩着,我熟不拘礼推门进去,看到微凉正与一白衣女郎絮絮说话,神情温柔。
我忽然对所有白衣都敏感起来,
忍不住看牢那个女郎的背影,看一眼,再看一眼。
那女郎背对着我,穿着一件白缎子连衫裙,设计别致,裙摆呈倾斜状,披披挂挂,留一头浓密长发。
忽然有一丝幽香贴近,有一点似风信子,还有一点似茉莉。
我的心忽然一阵阵抽动,喉咙不自主发紧,心中仿佛有鸟振翅欲飞。
微凉已经看到我,伸手招呼我,“来,梁,看看我那混世魔王小妹。”
那女郎转过身,我要呆一下才能看清她的容貌。呵。真的是,真的是她离近了,原来她还是那样一双晶莹眼睛,闪烁光华,仿佛可以藏匿许多心事,半晌,才轻轻说“我是顾微白。”
百转千回,我还是遇见了她。